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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首所与广西民族大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启动
    2016年12月,广西民族大学与北京市国首律师事务所签约共建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项目,双方就实习基地建设、联合培养模式以及教学科研深入交流等方面达成了合作意向。我所王军主任参加了签约授牌仪式。


 
    国首所将为广西民族大学中英学院会计专业的大学生提供会计审计与法律交叉领域的实践教育。中英学院管理运行广西民族大学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是广西第一个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学生达到中英双方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将分别获得广西民族大学颁发的学位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颁发的学位。


    北京市国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除了传统诉讼业务外,在投资并购、舞弊调查、尽职调查等领域的业务逐渐发展成熟。国首律师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计审计评估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委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专家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研究中心特聘兼职研究员等。国首律师还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了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侵权法律责任的现状与对策”的研究课题(课题负责人为中国政法大学张苏彤教授)。国首所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以及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和法学双学位的复合型人才,形成了“法律+财税”的专业化服务团队。近年来,国首律师在《财会学习》、《财会世界》(电子刊)、《中国农业会计》、《中国会计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北京注册会计书》等刊物上发表过会计审计与法律交叉领域的文章,并就上市公司的与会计审计相关的法律问题接受过《中国会计报》记者的多次采访。


 
    国首律师定期为广西民族大学中英学院的师生举办会计审计与法律实务相交叉领域的实务讲座,一起探讨和学习法律业务实践中的会计审计的问题,其中,2013年12月3日做了“公司法与会计准则的冲突”的讲座,阐述了公司法和会计准则对于利润的不同理解,会计准则定义的利润是基于权责发生制,而公司法视角下的利润就是现金,是赚到的钱,从而形成了基于公司法的利润分配与资本维持原则的对立。

    2014年12月16日为师生做了“净资产折股的法律性质”的讲座。净资产折股的法律性质是股东以现金出资,又因为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方式的限制,所以净资产折股有上限,即改制企业资产总额中符合法定出资方式的资产的数额,而审计准则对于净资产折股并没有上限规定。

    2015年10月19日,为中英学院师生做了“注册会计师必要职业谨慎判断”专题讲座,讨论必要职业谨慎是否是最低程度的谨慎;必要职业谨慎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必要职业谨慎的判断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旨在让同学们认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和法律责任。

    2016年10月27日王军律师针对中英学院会计专业的入学新生做了“复式记账法的起源与发展”的讲座,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了意大利复式记账法发展历程中的人名账户、物名账户、损益账户和资本账户,并结合多年的财务实践经验,讲述了自己对于复式记账规则的理解。

    国首所从2014年开始,每年都派出律师参加一年一届的中国法务会计研讨会,并在2016年度(淮安)研讨会上获得优秀论文奖。作为广西民族大学的实习基地之一,国首所将提供法律和会计审计相交叉领域的成熟案例,积极配合该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