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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首所王友贵蒋馥蔚代理疑难案件对抗黄金巨头
   
    2017年3月22日,国首所王友贵、蒋馥蔚代理的陕西某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诉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约800万)在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立案。

    该案对方当事人为中国黄金行业知名央企与内蒙古当地财政局国资办联合创办的大型国有控股黄金矿业企业,其雄厚的国资背景、业界超高的品牌影响力以及对当地财政及就业的突出贡献对我方委托人造成较大压力。经办律师在充分考虑案情和对相关证据材料的反复研究后,认为案涉合同为固定格式的招标合同,其中诸多条款对于我方委托人较为不利;同时,该合同虽名为货物购销合同,但部分条款的特殊约定又超越了买卖合同的内容范围。上述因素均对经办律师的代理工作形成了一定的障碍。

    为维护委托方的权益,经办律师迎难而上,充分利用国首所团队合作优势及疑难案件研讨机制,围绕该案的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关系定性、法律法规适用以及代理思路、诉讼策略展开深入研究和讨论。最终形成了清晰、明确的论证意见。【图文/翼孺】